近期,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政策,重点聚焦加强公平竞争、区域市场一体化、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等多个领域。
专家认为,政策的快速落地和广泛覆盖,表明中央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心非常坚定。未来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的出台可能与各领域行业政策相结合,逐步推动全国范围内的资源流动和市场一体化,从而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多个制度法规正加快落地。
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
在地方,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贵州省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审查责任、审查时限、方法路径等作出详细规定。7月下旬发布的《云南省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方案》提出,持续破除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竞争。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要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建立公平监管体系,对不正当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保护好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介绍,将加快制定不当干预影响公平竞争行为防范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大对妨碍公平竞争典型问题的整治力度。积极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增强监督规范的有效性。
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
破除制约发展障碍掣肘的同时,央地也在市场准入、区域一体化等方面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政策文件。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草案)》,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重点关注地方和部门立法与上位法不一致、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优质高效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长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汪毅认为,上述政策将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和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加强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确保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为了探索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近日,《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举措》等政策相继发布。
“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各地政府推进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有助于形成区域统一大市场,并通过区域间开放最终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刘志彪认为。
刘志彪说,在现有条件下,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宜在加强市场取向的经济性分权改革的基础上,采用“区域一体化+地方政府间合作+市场竞争”的策略与机制,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墙”,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
重点领域改革提速
电力、税收、户籍等重点领域统一市场改革也在提速。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是我国能源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推动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有助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将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兰国芹认为。
在生产要素流动方面,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税务部门将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以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更好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
上海数据交易所自成立以来,明确打造全国数据要素市场核心枢纽的目标。据悉,在推动长三角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上,上海数据交易所已与无锡、乌镇等地合作建设区域中心,基于制度和基础设施优势,服务区域数据流通交易。
汪毅认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预计将出台更多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和应用的政策,推动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通过数据要素的流通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