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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风险隔离 银监会拟修订商业银行并表监管指引
作者:管理员  来源:转自因特网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7日  点击次数:

    2014-08-27 10:00 来源: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27日讯 


    银监会27日正式对外发布《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这是银监会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的并表管理,适应新形势下银行跨业跨境经营出现的新变化和新趋势,在全面修订2008年颁布的《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的基础上形成新的监管意见。

    据了解,修订后的《指引》共分为十一章、九十五条,包括总则、并表管理范围、业务协同、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集中度管理、内部交易管理、风险隔离、商业银行并表监管、附则等部分。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强调商业银行承担并表管理首要职责。原《指引》以加强并表监管为主,而修订后的《指引》以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为立足点,强调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为首要责任,并将《指引》名称改为《商业银行并表管理和监管指引》。


    二是按风险管理实质性原则进一步厘清并表范围。在原《指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并表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了三种并表范围:即会计并表、资本并表和风险并表。其中资本并表是指根据资本等审慎监管要求确定的并表范围;风险并表是指根据银行集团风险特性和风险状况确定的并表范围。


    三是增加银行集团内业务协同和全面风险管理相关要求。从协同机制、战略协同、经营协同、资源协同等多个角度提出了规范,有助于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银行集团进一步科学发展。同时,就整个银行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职责、统一风险偏好和政策、统一授信管理、统一风险分类、统一风险视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是增加公司治理相关要求。结合《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针对银行集团实际运行中,商业银行作为母银行如何对整个集团的公司治理发挥作用,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条线负责人各自承担什么责任,母银行公司治理与附属机构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二者的行为边界如何,母银行是否能够对其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做出无界限介入,附属机构是否应该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是否应避免母银行的不当干预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有助于银行集团形成更为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


    五是细化风险隔离相关要求。从管理隔离、业务隔离、声誉隔离、人员隔离、信息隔离、退出隔离等方面对防火墙制度进行了细化。


    六是增加恢复计划相关内容。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并定期更新完善银行集团层面的风险恢复计划,并将其纳入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整体框架之中。从而明确商业银行在面临压力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其所在的银行集团能够继续提供持续稳定运营的各项关键性金融服务,恢复正常运营。 


    目前,《指引》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对《指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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